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关于实行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 140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实施)、《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研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环科院”)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东吕工业园地块召开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山东省环科院在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创建项目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与2021年11月召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工作。顺利获得信息整合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4月8日完成《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家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并顺利获得了专家评审。
现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东吕工业园地块位于淄博市高新区东吕村,尚功路以东,尊贤路以西,长征路以南,裕民路以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3'14.26",北纬36°52'31.75",调查占地面积71810m2(约108亩),地块利用现状为工业用地。本次调查的原东吕工业园地块最早为东吕村水浇地及村庄用地,2006年建设为东吕村工业园,东吕村将园内厂房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使用。2020年,由于政府征用回购该地块土地,园内企业陆续停产搬迁,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地块内构筑物及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根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土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受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山东省环科院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东吕工业园地块召开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制定调查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编制等。
三、结论和建议
(1)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项目结合区域土壤环境的背景条件,综合考虑项目地块的土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依据。根据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东吕工业园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中检测的指标浓度未超过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详细调查阶段。
(2)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氮、氯化物、氟化物、钠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指标限值。其他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指标。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的石油烃标准0.6mg/L的要求。
因该地块地面无污水的渗入影响,对照地块附近对照点数据,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氮、氯化物、氟化物、钠超标原因可能与岩石、土壤成分有关。
(3)地表水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该地块地表水满足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中Ⅳ类水限值。
(三)建议
(1)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场地由于用地类型或者评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要重新召开地块环境调查与评估。
(2)地块未来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应该对场地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评审结果
20202年 4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1、进一步完善地块及周边企业生产历史调研,细化特征污染物识别;
2、细化每个车间的面积,结合企业的生产布局,细化点位布设说明;
3、补充钛、钴、氟化物的风险计算,明确筛选值和确定依据;
4、核实地下水的使用用途和地下水的评价标准;
5、进一步核实和规范样品采集、流转及地下水建井、洗井等过程材料,补充和规范土壤样品制备、称量、检测过程材料,核实样品检测结果;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结果中较高浓度的溯源分析;
7、进一步规范报告文本和附图附件。
委托单位:淄博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研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丹丹
联系电话:15054189290
2022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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