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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综合利用二期续建年产100万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07-03-21 访问数:3677次   来源:
         发布单位: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07年3月21日
        根据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如有意见,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研研究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单位电话:0531-85870067,传真:0531-85870068  
        联系人:李艳梅
        Email:hkylym@126.com (邮件请注明:国宏公司100万吨甲醇项目)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山东省邹城市中心镇
        联系人:徐贤宝  
        联系电话:13791702879
        Email:ykxxb@Tom.com (邮件请注明:国宏公司100万吨甲醇项目) 

    附件:报告书简本.zip

     

     

    来源: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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